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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慶市熱力集團有限公司2021-2024年度脫硫、脫銷運行維護服務采購招標公告項目概況大慶市熱力集團有限公司2021-2024年度脫硫、脫銷運行維護服務采購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大慶市電子政府采購交易管理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9點30分前遞交投標文件。..
大慶市熱力集團有限公司2021-2024年度脫硫、脫銷運行維護服務采購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大慶市熱力集團有限公司2021-2024年度脫硫、脫銷運行維護服務采購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大慶市電子政府采購交易管理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9點30分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黑龍江省大慶市政府采購中心受采購人委托組織大慶市熱力集團有限公司2021-2024年度脫硫、脫銷運行維護服務采購項目。本項目面向各類型企業進行采購,歡迎有能力的國內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為資格后審,遠程開標項目。 項目編號:DZC20211082 項目名稱:大慶市熱力集團有限公司2021-2024年度脫硫、脫銷運行維護服務采購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50,445,000.00元, 最高限價:47,922,750.00元,參與投標供應商投標報價超出此價格的投標無效。 采購需求:詳見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雙方確定的正式進場時間起至2024年停爐后脫硫、脫硝系統檢修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為止(檢修最終結束時間為2024年6月30日,驗收并交付使用最終截止日期為2024年11月30日)。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提供參與本項目投標供應商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提供參與本項目投標供應商有效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證書。 (3)提供擬派本項目5名工程師的職稱證書,要求專業是暖通或電氣或機電工程專業,同時提供參與供應商為其繳納的有效社保證明。 (4)投標人須具備每小時10噸及以上污水處理能力,以保證脫硫廢水能夠循環利用。①投標人廢水處理設備可以是投標單位自有,需提供任意能證明其污水處理能力符合要求的有效設備采購合同或發票;②或與有能力的廢水處理單位有合作意向,提供參與供應商與其簽訂的有效合作意向協議或設備租賃合同,同時提供該廢水處理單位的任意能證明其污水處理能力符合要求的有效設備采購合同或發票。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 注:請參與本項目投標的供應商在2021年10月9日17時0分前自助下載文件,逾期則無法下載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地點:大慶市電子政府采購交易管理平臺 方式:網上自助下載文件(詳見: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庫、辦理數字證書及自助下載文件說明》) 售價:免費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1年10月20日9點30分 地點:大慶市行政服務中心四樓開標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退出投標時限:如供應商退出投標,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72小時,否則不予退出。 2、投保證金: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須按相關規定向大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賬戶預交談判保證金:500,000.00元。 3、全面貫徹慶財采【2019】3號文大慶市財政局關于開展政府采購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的規定,在本項目中重點打擊8類政府采購領域涉黑、涉惡、涉亂形為。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大慶市熱力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大慶市熱力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方式:金震宇 1370465907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大慶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大慶市薩爾圖區東風新村緯二路2號(大慶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 聯系方式:0459-6158195 3.項目聯系方式 采購人項目聯系人:金震宇 電 話:13704659073 采購代理機構項目聯系人:李冠陽 電話:0459-6158195 附件: 項目需求 服務內容及要求: 一、大慶市熱力集團有限公司2021-2024年度脫硫、脫硝運行維護服務采購項目,脫硫系統采用石灰石膏濕法脫硫,結合湍流脫硫塔;脫硝系統采用選擇性非催化還原法(SNCR)。脫硫、脫硝系統均采用PLC為核心的控制系統。依據熱源實際產熱量進行結算,東城熱力預估產熱量780萬吉焦(260萬吉焦/每年)、高新熱力預估產熱量540萬吉焦(180萬吉焦/每年)、慶北熱力預估產熱量450萬吉焦(150萬吉焦/每年)。要求具備每小時10噸及以上污水處理能力,以保證脫硫廢水能夠循環利用。 二、其他技術參數及要求 1、鍋爐技術參數(僅作為投標單位參考): (1)鍋爐型式:單爐膛,自然循環燃煤鍋爐 爐排型式:橫梁式鏈條 額定供熱量:72MW 額定出水壓力:1.6MPa 額定出水溫度:130℃ 額定回水溫度:70℃ 額定循環水量:1004t/h 出口煙氣溫度:≤200℃。鍋爐運行現實際出口煙氣溫度140℃~185℃。 自然循環鍋爐布置方式 :室內布置 鍋爐設計效率:>82% 爐膛溫度:850~1200℃ 鍋爐煙氣正常流量:240000m3/h (2)58MW鍋爐 鍋爐型式:單爐膛,強制循環燃煤鍋爐 爐排型式:橫梁式鏈條 額定供熱量:58MW 額定出水壓力:1.6MPa 額定出水溫度:150℃ 額定回水溫度:90℃ 額定循環水量:820.2t/h 出口煙氣溫度:≤180℃。鍋爐運行現實際出口煙氣溫度105℃~170℃。 強制循環鍋爐布置方式 :室內布置 鍋爐設計效率:>85.2% 爐膛溫度:600~1000℃ 鍋爐煙氣正常流量:120000m3/h 3、指標要求: 3.1大慶高新熱力有限公司:煙塵<50mg/Nm?;二氧化硫排放濃度<300mg/Nm?,(標準,干基,9%氧氣)的要求。 氮氧化物排放濃度<300mg/Nm?,(標準,干基,9%氧氣)的要求。 3.2大慶市東城熱力有限公司:煙塵<50mg/Nm?;二氧化硫排放濃度<300mg/Nm?,(標準,干基,9%氧氣)的要求。 氮氧化物排放濃度<300mg/Nm?,(標準,干基,9%氧氣)的要求。 3.3大慶市慶北熱力有限公司:煙塵<:50mg/Nm?;二氧化硫排放濃度<300mg/Nm?,(標準,干基,9%氧氣)的要求。 氮氧化物排放濃度<300mg/Nm?,(標準,干基,9%氧氣)的要求。 3.4 三個合同采購單位均屬于國控源,在線監測系統均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運行維護,上述指標以在線監測數據和環保部門的監測數據為準。 3.5 成交單位必須按照采購單位要求,調整排放指標。即采購單位要求SO2排放濃度不允許超過排放規定指標。成交單位必須按照要求執行。 3.6因成交單位運行中,排放指標不達標所造成的環保罰款,均由成交單位承擔。在運行中環保設備及系統損壞的維修費(含配件)、損失費用及環保處罰,均由成交單位承擔。 3.7 安全文明生產,必須執行采購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 3.8 人員的各項保險,必須按照《勞動法》執行 3.9 停爐后必須按照有關原設計單位提供的運行、保養、維修規程進行檢修,并經使用單位和質保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離場,否則將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系統及設備損壞費用。 3.10成交單位必須按照采購單位要求,有義務為招標單位培訓環保系統操作人員,即熱源單位可以每班配備1名人員,學習環保系統的操作。 4、燃料要求:煤質工業分析(該數據只做投標人投標報價參考,投標人須到招標單位自行取樣化驗,因煤質變化所造成成交單位的運行成本增減,由成交單位自行承擔風險。) 5、投標單位的工作范圍 5.1脫硫系統:從引風機室墻外煙道(以墻為界)至煙囪入口(含脫硫塔內所有設備設施及所有進出口煙道),所有設備設施(在線監測系統除外)運行、日常維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脫硫系統的運行、巡視檢查、保養及設備劃分范圍內的保潔、清冰雪工作。設備運行管理、人員培訓、人員勞務費用等與勞動有關系的費用、承擔設備維修及所需的備件等相關費用,設備日常保養的材料、停爐后的檢修、運行期間的備品備件,運行期間的噴淋頭、葉輪、機封、閥門等易損件更換費用,提供石灰石膏法的技術服務、承擔藥品的采購及相關的機械運輸費用、承擔設備運行期間與停止運行后產生的污水、污泥、廢棄物、沉積物等無害化處理責任、承擔突發故障的處理責任。保證運行時煙氣達標排放,滿足國家最新的環保規定與要求。承擔停爐后脫硫系統的設備檢修保養工作。 5.2脫硝系統:整個脫硝系統及所屬設施的運行、日常維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脫硝系統的運行、巡視檢查、保養及設備劃分范圍內的保潔、清冰雪工作。設備運行管理、人員培訓、勞務用工費用。承擔設備維修及所需的備件等相關費用、提供SNCR脫硝的技術服務、承擔藥品的采購及相關的機械運輸費用、承擔設備運行期間產生的污水、污泥等沉積物處理責任、承擔突發故障的處理責任。保證運行時煙氣達標排放,滿足國家最新的環保規定與要求。承擔停爐后脫硝系統的設備檢修保養工作。 三、 技術要求 1、總的要求 (1)本脫硫、脫硝裝置運行、維護項目招標文件適用于采購單位脫硫、脫硝。本技術規范提出對脫硫、脫銷系統內所有裝置運行、維護保養要求。 (2)本需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術要求(以下簡稱技術門檻值),招標文件并未對一切技術細節做出規定,也未充分引述有關標準和規范的條文,投標單位應提供符合本項目需求必須滿足國家關于脫硫、脫硝裝置運行、日常維護項目的安全、工業衛生、勞動保護、文明施工、環保、消防等強制性標準。 (3)投標單位對本脫硫、脫硝裝置運行負有全責。即使獲得采購單位認可,亦不能解除投標單位在本項目下的責任和義務。 (4)接受采購單位的安全質量、文明生產、環保各項管理考核制度。 (5)主要管理和技術人員一個供暖期內不得隨意變動。 (6)建議投標單位在投標前期對熱源的環保設施進行現場勘查,對熱源的環保設施現狀做詳細的了解,如投標單位參與本項目投標,說明已對熱源的環保設施表示認同,成交后不允許對設備設施提出任何異議。 本招標文件所列的技術要求與所列的標準或與投標單位所執行的標準不一致時,均按較高標準執行。 從簽訂合同之后至投標單位開始執行之日的這段時期內,采購單位有權提出因規范、標準和規程發生變化而產生的一些補充要求,合同價格不變。 2、脫硫、脫硝裝置運行、巡視、檢查、保養技術要求(均不限于以下要求) 2.1各項工作要遵守國家和脫硫、脫硝裝置運行、巡視、檢查、保養項目招標文件有關章節所列的質量的法律、法規和基數標準、規范、規程和采購單位相關的規范、規定。當采購單位有關運行、日常維護項目規范、規定的要求高于國家和行業標準的,以較高的要求為準。采購單位的任何認可,不解除投標單位對采購單位脫硫、脫硝裝置運行、日常維護項目安全、環保、技術先進、質量和經濟指標、技術指導和售后服務應負的責任和義務;儀表的冬季凍害必須及時處理,以免造成設備損壞、DCS系統機柜內卡件、室內機配電室室內的灰塵定期清理,室內窗戶嚴禁打開,要保證室內溫度滿足控制系統要求,PH值按運行要求應最多不超過一周就要進行測試液濃度為PH4.0、PH6.86、PH9.18三個值進行測試,以免造成數據不準確。液位、漿液濃度等值都需要定期測試,投標單位應將測試時間要求寫入運行日志。 2.2 脫硫、脫硝裝置運行、日常維護項目的安保措施合理。 2.3根據脫硫、脫硝系統運行、日常維護項目地所處環境,應使得脫硫、脫硝裝置運行、日常維護項目與環境和諧,做好節能、水土保持、綠化、環保、防洪、排水、保潔、清冰雪等措施。 2.4停爐后,脫硫系統中的廢棄物與沉積物需投標單位自行清理并無害化處理,包括但不限于脫硫塔內、回流溝內、循環池、事故池、攪拌池等相應部位。 2.5環保設施(脫硫、脫銷)發生故障或堵塞時立即組織人員排除故障或清理堵塞,費用由成交單位自行承擔,停運環保設施排除故障或清理期間,由運維單位負責溝通報告主管環保局,產生的損失由運維單位承擔,如因此發生停止上傳數據,停運時限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數據傳輸率,否則因此發生的一切損失由運維單位承擔。 2.6要求成交單位根據各熱源的實際狀況,配備充足的易損備件及充足的搶修人員,確保突發故障能夠及時解決處理,因熱源無旁路煙道,必須保證系統突發故障搶修處理時限滿足設備安全及采購方合理安排的停爐時間,超過時限或因此造成設施損壞,產生的一切損失由成交運維單位承擔,采購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罰。 2.7因采購方原因造成停爐,成交單位應在停爐期間全面保養環保設施,確保隨時啟動運行。 2.8因采購單位原因造成高新熱力3#熱源停爐,應急啟動高新熱力2#熱源時,成交單位有義務立即組織人員及物資對2#熱源的環保設施進行運維,必須確保各項污染物排放指標達到國家相關標準(排放不達標不結算運維費用),運維費用執行:脫硫運維成交價格*運維2#熱源期間的計量熱量。 2.9因成交單位原因,在環保設施(脫硫、脫銷)運維期間造成污染物排放濃度達不到指標要求,被環保部門處罰等一切損失由成交單位承擔,不達標期間產生的計量熱量扣除,不計算運維費用。 2.10啟動脫銷系統運維,如因氨逃逸量較大等造成鍋爐本體及下游設備損壞等一切損失由成交單位承擔。 3、人員要求 3.1 脫硫、脫硝所有設備的運行人員必須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熱源廠生產運行相關程序及規章制度。 3.2設備、物資、材料等的管理需配備專人管理。 3.3材料的采購與運輸、裝卸、搬運、保管均由投標單位負責。投標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制定的消除質量通病的措施,提交包括規程、操作手冊、安全手冊、技術經濟指標、文明生產、反事故措施、檔案管理、人員培訓等資料。 3.4采購單位最大限度向投標單位提供有關設備維護的技術文件、標準、圖紙、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投標單位需要復制時,除了嚴格用于合同目的,不能在未得到采購單位批準的情況下,允許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 3.5合同到期后,投標單位應將提供的圖紙、規范、及其他文件退還采購單位。 3.6投標單位需建立技術管理基礎工作,設備臺賬準確,檔案資料齊全,并由采購單位審核。 3.7每月開展設備運行技術分析與總結工作,并報采購單位審核。 3.8設備材料的保管保養 投標單位負責運行維護期間所有脫硫、脫硝系統及其附屬設施的保管及保養工作。 3.9 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的移交 按采購單位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10 附屬產物的處理 脫硫產生的石膏外運與廢水處理由投標單位負責,副產物(石膏、廢水、沉積物等)均需做無害化處理。 3.11原材料采購質量要求:石灰石粉細度280目,過篩率≥90%;石灰石粉中氧化鈣(CaO)純度≥ 85 %;尿素質量要求總氮的質量分數≥ 46 %。 3.12脫硫、脫硝系統運行期間的消耗材料全部由投標單位負責采購。 3.13脫硫產生的廢水須按照環保部門及脫硫系統要求進行處理,處理后的水質可循環利用,產生的費用包含在本次報價中,投標供應商報價時自行考慮。 3.14未經處理或處理不合格的廢水堅決不允許排放,如發現成交單位私自排放,采購單位有權扣除1萬至10萬元的違約金,并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被環保部門處罰的,一切費用及責任均由成交單位承擔。 4、其他要求: 4.1投標單位在運維期間的所有非常規操作必須提前通知采購單位公司相關人員,得到相關人員的允許后方可進行操作。不允許私自改動脫硫、脫硝系統的參數值。 4.2投標單位在運維期間所訂購的脫硫、脫硝藥品數量數統計上報到采購單位相關人員。如因鍋爐停運或事故造成的原材料無法使用,其材料費用由投標單位承擔,采購單位不負責已訂購但未到廠的藥品費用。 4.3采購單位不提供石膏等環保運維副產物臨時存放地,要求及時清理并運離熱源廠區,要求按政府相關部門規范存放或處置,如因運輸、存放、處置不符合規范被處罰,由成交運維單位自行承擔,給熱源廠區環保及對周邊建筑物造成影響的,由成交運維單位賠償 。 4.4廢水排放要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如因此造成的影響或處罰等一切損失由成交單位承擔。 4.5參加投標單位必須完全認可招標文件、必須完全響應《脫硫、脫硝系統運維合同》采購合同及附件的各項內容。 4.6其他事宜執行《脫硫、脫硝系統運維合同》采購合同各項條款。 4.7要求脫硫廢水能夠循環利用,產生的廢水就近處理,如成交供應商運出處理時私自傾倒,采購單位發現一次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兩次以上采購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單位負責,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其他要求: 1、分別由大慶市東城熱力有限公司、大慶市慶北熱力有限公司、大慶高新熱力有限公司與成交單位自行簽署合同; 2、本項目描述中“東城或東城熱力”全稱為“大慶市東城熱力有限公司”,“高新或高新熱力”全稱為“大慶高新熱力有限公司”,“慶北或慶北熱力”全稱為“大慶市慶北熱力有限公司”。 3、采購單位自行組織驗收。 4、項目所屬行業:工業。 |